入选承办机构的确定
1.参与遴选的机构按评估总分进行排序,总分相同的按承保方案评估得分进行排序;
2.排序前4位的机构确定为入选承保机构的,排位第一名的作为主承保机构(占40%份额),负责牵头其他3家入选机构(各占20%份额)组成共保体,协商制定统一的承保方案承办汕头市“惠民保”;
共保体的内部管理机制由主承保机构牵头有关承保公司协商制定。
3.入选机构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的,需于确定遴选结果后3天内,提交退出申请。空出份额按序位由其他机构递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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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选承办机构的确定
1.参与遴选的机构按评估总分进行排序,总分相同的按承保方案评估得分进行排序;
2.排序前4位的机构确定为入选承保机构的,排位第一名的作为主承保机构(占40%份额),负责牵头其他3家入选机构(各占20%份额)组成共保体,协商制定统一的承保方案承办汕头市“惠民保”;
共保体的内部管理机制由主承保机构牵头有关承保公司协商制定。
3.入选机构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的,需于确定遴选结果后3天内,提交退出申请。空出份额按序位由其他机构递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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