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

时间:2024-02-26 21:47:54
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

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交的材料

  1.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》一式2份

填写要求:

☆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。

☆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。

☆ 共同借款人:指借款申请人与配偶之外的共同买房的人,没有的无需填写。

☆ 购房情况:所填信息在拆迁安置协议中查找。

☆ 购房金额(即增加投资部分)和首付金额据实填写。

☆ 申请人、配偶、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到中心面签。

2. 身份与婚姻证明(申请人、配偶、共同申请人、抵押人均提供)

⑴ 身份证原件(可使用电子证照)

⑵ 户口簿(含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)原件

⑶ 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,包括结婚证(可使用电子证照)、离婚证(可使用电子证照)和离婚协议书、离婚判决(调解)书等;

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,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。

3. 首付款票据 原件

  4. 拆迁安置协议 原件

  5. 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(可使用电子证照)

  6.房地产评估报告 原件(以他处房产作抵押的需提供,以下两评估机构自行选择)

山东天路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,地址: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B座16楼,电话3397927;

烟台力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,地址:芝罘区南大街117号(文化宫大厦)2009室,电话6659632。

材料备齐后,请按 1 – 6 的顺序排列,申请即时受理,3个工作日审批完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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